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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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开展长春市专业技术 三级
岗位评聘 材料 现场审核的通知
暨答辩预通知
关于开展长春市专业技术 三级
岗位 评聘材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暨答辩预通知
相关县(市)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规〔2021〕3号)、省人社厅《关于推进2023年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长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近期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第十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地点。8月16日至17日,9:00—16:00。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二楼职称材料受理处。 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材料清单。
1.推荐报告,由主管单位(部门)正式行文(即申报系统上传的纸质版原件)。
2.主管单位(部门)所属纪检监察部门证明材料。(即申报系统上传的纸质版原件)。
3.正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任文件(或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业绩一览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请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由评委会留存。另外,为提高效率,方便修改确认,报送材料时,建议携带本单位公章。
二、答辩预通知
(一)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工作预计于8月中下旬组织,请通知参评人员近期不要离开本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虑到公平、公正等因素,不安排远程视频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人员无答辩成绩,评审不予通过。
(二)答辩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总时长为8分钟,其中3分钟自述,答辩人需要现场进行PPT展示。自述结束后,由对应专业的专家评委围绕参评人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当场提出问题,参评人需现场回答,问答时间约5分钟。
(三)要求。请于8月16日至17日送审纸质版材料时,一并上交答辩PPT的电子版(命名方式为:申报人姓名+单位)。
联系人:张喜斌
联系电话:8460656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转载·掌上长春、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编辑:一鑫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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